东莞生猪屠宰场卫生监管卫生局移交质监局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
之前由广东省东莞市卫生局对生猪屠宰场实施卫生监管,近日该职能被划到了东莞市质监局。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如实记录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和屠宰的生猪来源以及生猪产品流向等。该局还向屠宰场提出,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肉必须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一律不得食用。
此外,除了严把屠宰场卫生环境这一关外,市质监局还可以在必要时,对肉品进行卫生检验,检查生猪产品是否有被注水的情况。
卫生部门则负责生猪屠宰场的卫生许可及行政处罚,如果质监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生猪屠宰场存在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生产加工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将移交卫生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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