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眉山茶获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实施地标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四川省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已正式发布《关于批准对峨眉山茶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141号公告),批准自2009年12月31日起对峨眉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公告》明确了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专用标志使用和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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