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马拉松”式官司 律师将做最后一搏
10月5日,欧盟反倾销的裁决下来时,奥康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法律文本。
其实,早在他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时候,奥康就已经作出了这个决定。后来知道欧盟制定了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后,奥康更加坚定了信心,必须要对他们起诉。
蒲凌尘,4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第一案”——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的代理律师,如今在中国加入WTO五年过渡期结束时的最后一辩中,又要与欧盟叫板。
蒲凌尘认为本案的入手点有两个:
欧盟委员会没有预料到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后,会有150多家企业应诉。因此启动了WTO法和欧盟法都给予承认的抽样调查程序,对抽取出口量排在前10位的企业进行调查。后140多家企业同样填了调查表,却没有被审核,直接原因是前面那些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问题在于,剩下的那些企业还需不需要填调查表?作为当事人,如果对于程序没有可预见性,为什么还要去做?在反倾销调查立案时,欧委会是要求所有当事人都必须提供市场经济地位证明的,但又对递交了资料的后140多家企业没有任何说法。因此,我们认为《欧盟反倾销条例》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第二条第7款)和关于抽样的条款(第十七条)之间没有衔接,有不太完善的地方。法院对于这两个条款应该有个明确的解释。
这是此案在法律上的要点,也是这次最重要的诉由。
蒲凌尘继续介绍说,从损害认定上来看,欧盟有些不太符合WTO法规,也不太符合自身反倾销法的做法,比如在确定销售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上、在调查的方法上、在反倾销税幅度的确定上等。
“关于这些方法,WTO没有很细的规定,只规定了原则和框架。但我们可以往回倒推,证明欧盟的方法是欠妥的。这是我们要做的第二方面工作。”他说。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毕竟是到别人的地盘上去打官司,压力还是很大。但是无论结果如何,这个案子说明了中国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进步,这是它的意义。而且反倾销也不是一件坏事情,行业会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蒲凌尘表示。“在整个抗辩过程中,我们都特别积极主动。我们这样做,第一是从行业的角度,让他们听听我们的声音,此外,我们也想通过这个例子学到很多的东西,可以把这个游戏规则摸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反倾销早一点出现,我们可以早一点学会WTO的游戏规则。”
那么,如果中方获胜,欧方败诉,将是一种怎样的结局呢?
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王宝忠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欧委会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对这几家上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进行调整,如重新调查和计算、给予市场经济地位或差别对待、反倾销税率降为零等。
欧委会还必须返还这两年多期间,有关企业已经向欧盟海关缴纳的反倾销税,败诉方还要承担胜诉方直接合理的诉讼支出。
被普遍担心为单薄的反击的这场跨国马拉松式的官司,这个时候,已被称为中国WTO过渡期结束的最后一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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