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研讨会
8月1日,辽宁省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研讨会在沈阳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落实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精神,促进各市加快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出台进程。为提高研讨会质量和效果,会议邀请了部分专家学者。
会议期间,各市社分别汇报了各自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位专家学者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从深化改革、为农服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不同角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各市《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了逐一点评,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已经出台《实施意见》的盘锦、营口市介绍了各自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与会人员围绕《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起草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省社领导做了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最大机遇和优势。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目前,加快顶层设计,抓紧出台各市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是抢抓机遇的最为紧迫的任务。
会议要求,各市要抓住政策窗口期,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快《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出台进程,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扶持政策落地。
一是要确保质量。要力争在政策体系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市里省里一个样,甚至打折扣。
二是要把握出台方式。市一级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要分开,一定要按照省里的做法,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县级不做具体要求,一般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较为综合的《实施方案》即可。
三是要保证出台时间。在保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推进,各市都要有明确的推进时间表。省社要求,各市《实施意见》11月末前一定要出台。同时,《实施方案》要以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名义报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市能否按时出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不是对供销社工作是否重视的问题,是对中央、省委重要决策的态度问题。
四是不等不靠,积极作为。7月18日召开的全省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会,标志着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已全面推开,在中央11号文件、省委5号文件的政策框架内,各地要积极作为。各市的顶层设计与基层改革实践要同步开展,不能把应做可做的事情等到市里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出台后再进行。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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