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出台农村电子商务及基层社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江苏泰州市委、市政府《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意见》和泰州市社《2016年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要求。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及基层社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泰海政办[2016]57号)。《考核细则》中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考评要求。指定泰州市海陵区社牵头组织对相关指标实行按季考核,年终总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考核细则》的出台必将有力推进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和基层社建设工作;必将有力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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