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日前,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四川省将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
四川是“农家乐”的发源地。《意见》明确,作为农民合作社的一种类型,乡村旅游合作社旨在解决乡村旅游单个经营户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水平低等问题,乡村旅游合作社农民至少占乡村旅游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
据了解,为保障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有序进行,《意见》从组织领导、财税扶持、项目倾斜、金融支持、用地用水用电支持、人才支撑和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明确了7项保障措施。《意见》还明确提出,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采取租赁、经营权入股等方式使用农民的承包地、集体土地和外出务工农民的宅基地和空置房屋、生产设施及其相应的附属用地发展乡村旅游。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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