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开放债市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人民银行24日发布公告称,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取消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根据《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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