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日,普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16条,包括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稳步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建设;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主要政策除中央和省已有明确意见及相关规定外,新增的政策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土地的确权登记和处置收益的使用问题;探索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及其他业务经营问题。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乡村流通工程”及综合改革配套资金300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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