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办法重奖“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2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发布消息称,该局联合广东省财政厅于11日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据介绍,《奖励办法》明确13类违法行为属于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行为。对举报一般违法行为,按其他相关的规定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规定,举报线索按其有效性、可靠性划分为三级,对三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2000元,二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5000元,一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8000元。每起举报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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