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社荣获全国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沈阳市供销社荣获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一等奖。  

  2015年,沈阳市供销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供销社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精神,抓住沈阳市获得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构筑农村现代流通新体系、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额95.2亿元,同比增长21.7%;实现汇总利润7914万元,同比增长21.9%;实现所有者权益12.8亿元,同比增长173.7%;供销社服务网络带动农产品销售100亿元;“新网工程拉动农村消费45亿元。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了独特优势和作用。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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