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农民以地入股变“股民”

  一是土地入股使农业生产转向规模经营。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成立不同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以自家承包的土地以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秋后按股分红,解决了农民自身经营土地带来的成本大、地块不集中和没法串地的难题,提高了劳动效率,实现了节本增效。二是土地入股使农民收入倍增。“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民,有地不用种,到秋就分红,收入成倍增”是农民土地入股后真实写照。土地入股交给合作社经营后,只需少部分农民打理田间工作,将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解脱出来,进城经营,进企打工,既增加了收入,也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问题。同时,合作社一购买种子化肥、育苗、稻田养鱼等,使土地入股农民土地每亩收入增加了500余元。三是土地入股催生“双薪”农民。土地流转后农民开始脱离土地向城市集聚,从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入社农户80%的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经商,在年底分红的同时,又额外增加了务工、经商收入。外出务工平均月工资达到2000元,企业还给办理养老保险,将来还能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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