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火锅店必须公示羊肉来源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近日,从山东食药监局了解到,为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让百姓在寒冷的冬天吃上放心羊肉,自12月1日起,山东食药监局将与省公安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
三部门发布的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要求,销售的羊肉制品标签要真实规范,严禁销售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羊肉及其制品。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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