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梓潼县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8月26日,中共四川梓潼县委、梓潼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梓委发〔2015〕11号)。《意见》紧紧围绕“为农服务”主线,提出三大改革措施,突出抓好十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四大改革目标,政策有力,保障到位。

  一是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联合发展为路径,以网络建设为抓手,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总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将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是突出抓好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农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拓展投资融资服务,建立农信担保服务体系。引领扶持抓好基层社改造新建,以基层社为主体,打造经营服务综合体,创新发展,加快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实施强企工程,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构建县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实现为农服务与社有经济发展相互促进。

  三是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和扶持。成立县委、县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供销社工作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营造改革良好环境。《意见》明确,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可将闲置的国有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由县供销社统一规划改造,全县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农村流通网点建设由县供销社规划、协调、指导。县财政对现代流通网点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建立县级化肥农药救灾和商业储备制度,实行专项补贴。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建设“网上供销社”。县财政设立总额100万元的供销改革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和基层组织建设。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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