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社传达省社关于贯彻《决定》精神座谈会会议精神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黑龙江鹤岗市社在参加完省社关于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座谈会议后,于5月4日下午立即召开了市社全系统大会,机关全体人员、社属各企业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省社座谈会的相关精神。会上,市社三名同志全文宣读了“王侠主任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春生副主任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和供销合字[2015]22号文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大家对三个文件的精神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会议还对王德胜主任的讲话和28日的签约会内容进行了传达。
会议最后,市社党委书记、主任蔺大新针对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近期全系统的首要工作任务还是要继续加强对《决定》的深入学习;二是要结合鹤岗市社年初开展的“双四十”活动要求和2015年重点目标任务表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好每个科室、每户企业的分管工作任务;三是市社各科室、各企业要在深入学习《决定》及系列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科室、本企业的实际,尽快制定出落实《决定》精神的细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于五月中旬前上报市社。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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