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社:结合实际抓改革 精心谋划促发展

  4月2日,襄阳市组织相关部门收听收看了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后供销合作社综合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精神上来,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抢抓机遇,敢于作为,立足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化供销社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发挥服务“三农”的职能和优势,打造新型服务平台,高标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我市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振兴发展供销社实体经济,确保实现商品购销总额251亿元,比同期增长14%以上;实现利润10120万元,同比增长10%;实现所有者权益96100万元,同比增10%,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振兴发展,为全力推进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拓展农村市场,加快网络建设。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按照“小超市、大连锁”的思路,在县(市)城区发展大型百货业态、社区连锁便利店或超市,在乡镇建设具有配送功能的直营连锁超市或加盟连锁店,在村一级改造、新建便民店、农资超市和综合服务社,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流通网络。要继续加强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对接,重点扶持经营网点空白县加快网络恢复重建,积极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将经营网点向县以下延伸,不断扩大网络的覆盖面,在“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上也注重向基层倾斜。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消费性商品经营,积极配送适合农村消费需求特点的商品;提高农村网点配送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大力推进连锁超市与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扩大社办工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带动农副产品的转化,拉动农村消费。

  二、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服务功能。积极适应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的需要,以联合社为核心,以基层组织为基础,以社有企业为龙头,推进联合与合作,建设植根“三农”、三位一体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直接组织农民、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为标准,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二是加快社有企业发展。着眼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适应“三农”需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据供销合作社特点,发展公司企业。三是深化联合社改革。加强联合社机关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明确联合社工作职能,将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的各项任务赋予联合社。四是推进联合发展。加快市、县供销合作社的纵向联合和各地供销合作社之间的横向合作,构建全市和区域性经营服务网络。

  三、建立现代企业,深化企业改革。全面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依法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加快资产、业务、人力资源整合重组,着力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优势主导业务领域打造品牌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建立标准化的优质农产品基地,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建立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四、加大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要围绕中共中央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规划项目,在中央深化改革决定和服务“三农”中寻找政策机遇,推进项目的生成;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找定位,立项目,抓住市委、市政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机遇,找准切入点;要围绕“新网工程”抓项目,注重巩固、提升、发展,结合农资、日用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主营业务规划项目;要围绕资产抓项目,统筹规划系统内社有资产,特别是闲置资产、承包到期的资产及拆迁补偿金,做好开发利用工作;要围绕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的要求,坚持把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动谋划,抓紧抓好抓落实。

  五、发展电子商务,着力服务“三农”。要围绕综合改革提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继续精心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推广电子商务。一是明确电子商务发展目标。立足供销社特色和优势,以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采取系统联动、市场运作的办法,加快构建具有襄阳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二是切实抓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实体运营平台建设,完善“线上到线下”OTO电商模式,广泛组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入驻实体运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农产品。三是强化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电商平台。四是积极宣传发动,让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电商平台,切实解决农民“卖难”问题,不断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六、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外部环境。中共中央中发【2015】11号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切实把供销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发挥供销社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供销社改革发展纳入“三农”工作范畴,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纳入当地政府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通过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促进供销社事业发展;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协调,主动争取,力争得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更大支持。二是切实把扶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三农”工作大局着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维护供销社权益,保持机构稳定和组织体系完整,使其集体财产权益不受侵害。要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好县以上供销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问题。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逐步增加各级供销社发展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市级化肥淡储计划和财政贴息规模,并妥善解决供销社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历史金融债务等问题。要研究制定支持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好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真正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加快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围绕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对发展供销事业有责任感、敢担当、善作为的供销社队伍,转作风、抓落实,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确保供销合作事业加快振兴发展。一是加强供销社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建设“团结和谐、勤奋敬业、清正廉洁”领导班子的要求,以落实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为重点,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基本要求,全面提高供销社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要把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起一支熟悉党的“三农”政策,精通供销社工作业务,全心服务农民的供销社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为干事创业搭建良好平台,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使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个个成为实施党在农村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员、推动者和指导者。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振兴发展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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