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多措施全面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下发后,毕节市供销社系统多措施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市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区)社以及直属企业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积极贯彻。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呈送关于在全市贯彻《决定》及国务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建议,得到胡吉宏副书记批示。

  各县(区)社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如:七星关区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内涵,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新型、高标准为农服务平台。大方县社要求全体干部提高认识,以抓住中央《决定》为契机,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并从14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黔西县社组织全县供销社系统加强学习,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多种形式调研活动研究工作举措,借助政策支持在发展传统业务基础上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金沙县社要求各基层社和县直属企业将《决定》精神传达到全体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改革建议,借助政策超前谋划好“十三五”规划,县社要草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图,将改革任务细化到人。织金县社要求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好《决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赫章县社组织全县供销社系统学习《决定》,安排专人讲解,结合当前所处困境和存在主要问题,对应《决定》总体要求和各项措施,深入研究讨论,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基层调研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向县政府争取成立县供销社农业产业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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