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月16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上,辽宁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传达了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贯彻中央《决定》和国务院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省长李希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决定》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辽宁虽然是工业大省,但是“三农”工作也非常重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提出的“四改”、“四化”的改革方向,非常符合当前我省农村实际和供销社的实际。要充分发挥好供销社的网络优势,这个网络组织架构是最有历史的,最有基础的,最有实力的,触角最深入的。要结合“互联网+行动”,发展新型业态。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国务院会议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召开全省供销社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和行动凝聚到深化综合改革上来。
(二)起草出台辽宁省贯彻实施意见。由省供销社代起草《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拟于5月底前完成初稿,6月中旬前协调会签。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省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三)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由省供销社代起草《方案》,明确改革方向和任务。按照中央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后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成立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许卫国任组长,省政府邴志刚副省长和赵化明副省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参加,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改革。同时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跟踪和问效,有效指导全局,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五)做好综合改革舆论宣传。省委宣传部做好与中宣部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传方案的对接落实。主要新闻媒体要按照部署做好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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