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认真贯彻落实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及会议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山东省供销社广大干部职工群情振奋,倍受鼓舞。3月30日,省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交流,4月2日,省、市、县三级146个分会场1.2万人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下步重点强化三项措施,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的热潮。

  一是把学习贯彻《决定》及国务院电视电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努力做到精读细研、融会贯通,转化为推进改革试点的自觉行动。已将《决定》纳入省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于4月中下旬召开读书会,专题学习中央《决定》、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总社拟于4月10日召开的座谈会精神。

  二是加快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委农工办牵头,省供销社配合,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文件起草小组,结合实际加快制定符合山东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4月7日,省委农工办领导主动到供销社座谈研究山东省贯彻落实《决定》实施意见的调研起草事宜。

  三是继续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决定》提出了许多探索试点的任务,山东作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之一,将认真研究政策,抢抓机遇,对照《决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试点方案,主动担负起探索开路的责任,加大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农村流通现代化、农村合作金融等方面的探索力度,创新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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