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5日开幕,天津市市长黄兴国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天津自贸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报告,天津自贸区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天津自贸区将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完善大通关体系,并探索金融制度创新。黄兴国表示,天津自贸区将突出天津特色,与上海自贸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发展实体经济、壮大融资租赁业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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