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供销合作社四项措施抓好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供销合作社的振兴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新疆克州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全国总社及自治区供销社关于项目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大力实施项目兴社、项目强企、项目惠农”战略精神,在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下工夫,不断提升各类项目建设水平。

  一是为了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克州供销合作社采取预申报的项目由主管单位及同级财政进行初查、上报的项目由克州社及克州财政共同审查、实施的项目由各级州供销社连同财政组织检查组跟踪监查的办法,确保上报的项目全部是符合供销社系统专项资金申报的项目。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克州供销合作社对所县市社申报的项目,实行州社项目办预审、供销社会同财政复审,逐个筛选,择优上报,确保上报项目符合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方向。三是抓好专项资金使用。供销合作社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单位负领导责任、项目检查验收组负监管责任、项目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和规范使用。四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发展环境。积极做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亮点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报道供销社各类项目建设和服务“三农”的典型,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和供社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2014年系统共申报国家、自治区项目8个,已批准落地自治区“新网工程”和“基层组织建设”项目4个,获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5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2个,以及总社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个,已经自治区评审上报总社公示签约,申报国家“新网工程”项目1个,目前等待区社评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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