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政府将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服务的经营主体

  今年,滕州市政府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上,围绕“两区一试点”建设,围绕提高粮食生产产量,将重点实施“332211”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供销社因组织体系完整、网络体系健全,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的独特属性,被确定为滕州市政府为农服务主体,发挥功能作用。

  为发挥好为农服务主体功能作用,滕州市供销社将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农资联采直供、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农机及飞防作业、粮食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农技培训等综合配套服务,推进粮食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促进粮食持续增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集体强实力,供销社增活力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服务主体,提高粮食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坚持开放办社与联合合作,围绕服务农业农民,依托供销社组织体系,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及联合社,组建供销社现代农业经营公司,构建起“农业经营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户”的产业链条,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粮食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二是建设一批为农服务中心,搭建粮食生产综合平台。围绕粮食和马铃薯生产,选择级索、大坞、西岗、龙阳、张汪、羊庄、官桥、鲍沟、东郭、羊庄等10个乡镇,建设集技术咨询培训、农资供应、农机维修保养、粮食烘干仓储销售加工于一体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为区域内的粮食生产合作社提供综合配套、功能完备的生产服务。三是发展一批粮食农民信用互助社,为粮食生产提供资金支持。依托供销社领办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业务,组建“粮食银行”,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融资难题,降低农民的采购成本。四是推进一批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项目,强村固基富民兴社。密切与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的配合,积极推进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共建农民合作社、生产服务队、农业生产基地、为农生产生活服务网点等项目。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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