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推进烟花爆竹连锁经营 零售网点将达到1000家

  1月13日召开的2015年新疆春节烟花爆竹经营宣传座谈会传出信息,羊年春节,新疆烟花爆竹市场将全面推行连锁经营,以避免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新疆,以便让广大群众既安全又喜悦的欢度春节。

  鉴于以往春节烟花爆竹市场存在的问题,2014年春节,新疆在全疆一半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试行了连锁经营,效果显著,有效的减少了劣质产品的流入。于是,新疆公安、安监和销售部门决定密切配合,对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市场全面推行连锁经营模式。

  连锁经营的核心是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等8项统一。

  其中批发单位确定由新疆供销社所属的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新疆兵团供销社所属的祥和烟花公司承担,由两家统一进货,确定了湖南、江西等著名烟花爆竹产地、具有资质的19家厂家为供货源头,这些厂家的外包装上必须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没有张贴电子标签和没有纳入新疆采购范围的内地生产厂家的烟花爆竹不得在新疆销售。

  同时,为了配合维稳安保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囤积烟花爆竹行爆,规定所有零售网点均要配备安装烟花爆竹零售流向管理终端机,烟花爆竹购买全面实行实名制,也就是,消费者在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需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销售点将会对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数量、品种进行登记。各个终端机将与公安部门大数据库联网,可以及时获取购买者信息,对在不同网点累计购买超量烟花爆竹的消费者,该终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发出警告。没有配备终端机的零售网点将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同时,今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期间,所有零售网点都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统一的“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示本店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生产厂家和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承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据悉,今年全疆连锁经营的零售网点达到1000家左右。针对确保安全、不能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交车的规定,首府乌鲁木齐市确定了100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力求网点布局合理,在市民步行15分钟的行程内布局有零售店,以方便市民购买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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