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吾县“以奖代补”鼓励发展合作社

  近日,通过新疆伊吾县农经局认真审定,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审核,伊吾县13家合作社获以奖代补资金总计37万元。

  伊吾县农经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采取合作社申报、乡镇推荐、县财政、审计、农经验收评定的方式,对2013年申报的县级示范合作社进行验收评定:有13家管理规范、成效明显的获得县级示范社以奖代补资金。

  截至目前,伊吾县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88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31家,畜牧业合作社51家,农机3家,其它3家。通过示范社的创建活动带动全县所有合作社逐步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提升了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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