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正式组建成立

  12月30日上午,上虞区召开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大会并举行第一届会员大会。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省供销社副主任王东方、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朱勇军,绍兴市供销社主任阮建明,上虞区委书记孙云耀、区委副书记陈坚、区委常委金利,区政府副区长徐耘等领导出席了会议。该区农合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173名会员参加了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虞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章程》,选举产生了上虞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领导班子,理事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区供销社主任担任,副理事长由区农办、农林局、金融办、农商行等涉农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兼任,监事长由区纪委有关领导兼任。理事会还聘任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省供销社副主任王东方、区委书记孙云耀共同向新当选的区农合联理事长徐耘、常务副理事长姚一松授牌。

  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对上虞区农合联正式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农合联的组建,标志着上虞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登上了新台阶,农业合作经济进入了新阶段,希望新成立的上虞区农合联走多方联合、共建共享的路子,合心、合拍、合力做好各项工作,在服务农民中不断发展自己,在壮大自身中更好服务农民,为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经济发展、农业社会化发展不断开拓新路、做出新功。

  上虞区委书记孙云耀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正式成立是我区“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大的框架基本构建,正式开始实质性的运作。孙云耀强调,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市场化、科技化程度,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所在,希望全区上下要统一认识,认清重要意义。上虞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既是上级的明确要求,又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更是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省委、省政府将上虞确定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6个试点单位之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试点任务。要突出重点,推进各项改革,以专业服务为基础,大力推进生产合作;以销售服务为主导,大力推进供销合作,以金融服务为支撑,大力推进信用合作。要强化保障,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推进配套改革,共同为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据悉,根据浙江省农村改革试验办公室批复,12月16日区委正式下发《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上虞区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实施意见》(区委〔2014〕47 号),明确区农合联组建以供销社为基础,依托区供销社理事会管理机构组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供销社牌子、机构和职能不变,增挂区农合联牌子,实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供销社成为区农合联的运作主体。区农合联会员主要来自涉农部门、乡镇(街道)农技服务部门、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家乐、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供销系统基层社、涉农经营服务企业,种养殖大户、农业专家技师。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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