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在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经济发展都取得了新进展。

  1-9月,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263亿元,同比增长18.5%,利润总额27.8亿元,增长5%。实现连锁经营额1343亿元,增长16.2%,实现农产品市场交易额1013.1亿元,增长15%。农产品购进总额1158亿元,增长26.4%,再生资源回收额235亿元,增长20.7%。新办连锁企业12个,累计建办261个。新建配送中心7个,累计建办349个。新增连锁网点1774个,累计达44706个。新建农产品市场24个,累计建办310个。恢复、重建基层社50个,累计恢复、重建129个。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31个,累计建办6086个。新建、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1061个,累计建办15650个。9月末,全系统资产总额达1729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资产增幅最大的是全资控股企业,增长13%;净资产310亿元,增长11%,其中省总社投资企业增长29%,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全国总社4月3日召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省总社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学习汪洋副总理和王侠主任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形成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改革专题汇报,结合江苏实际,研究拟定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亲自过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多次听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亲自谋划、亲自修改全省综合改革试点意见,亲自出席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抓重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一是确定改革试点单位。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打造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县级供销合作社是重点和关键。因此,这次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在县级社开展。为节省时间,加快推进,在试点县级社的选择上,我省没有采取由县级社申请、当地政府同意方案后逐级上报的形式,而是采取直接由省总社按照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的要求,与各省辖市社和有关县社沟通商量的形式。 4月15日确定了溧水区、江阴市、沛县、溧阳市、昆山市、海安县、赣榆区、盱眙县、东台市、高邮市、句容市、兴化市、沭阳县等13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3号),再次明确溧水区、江阴市等13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为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二是明确改革重点。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全省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组织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四个方面。根据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按照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符合实际,能够落到实处的要求,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和优势,在试点内容、改革路径的选择上有所侧重,不求面面俱到,不求一步到位。各试点单位必须明确1-2个重点开展试点工作,最多不能超过3个。

  三、抓推进,紧锣密鼓,紧张有序。

  为期两年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从头抓紧,快速推进。始终要求全省上下保持紧锣密鼓、紧张有序、扎实推进的良好势头。

  一是及时出台文件,明确改革试点任务。全国总社提出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后,省总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迅速拟定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各市、县社讨论,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6月26日,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带领省总社领导赴京与全国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进行了工作会谈。听取总社领导对江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了江苏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得了王侠主任的肯定和鼓励。工作会谈后,省总社根据工作会谈的精神,对全省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后报送省政府。8月6日,省政府正式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3号),强化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文件出台后,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是及时建立机构,加强试点工作领导。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省总社4月18日成立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省总社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工作。5月6日,成立了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改革和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两化”建设改革3个专门工作指导小组,分别由省总社分管领导任组长。6月20日,明确成立社有资产、合作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三个管理委员会,分别由省总社有关领导牵头负责,为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全面部署改革试点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6月19日,省总社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全省各省辖市供销合作社主任、13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和省总社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邀请各试点单位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亲临会议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讨论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交流了各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部署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会后,各地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检查指导,确保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自今年4月中旬开始,省总社党组成员就多次赴各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各地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文件出台后,省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黄宝荣用了15天时间对13个试点县级社逐个进行检查指导。省总社各位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点参加活动。在每个试点县召开专题座谈会,同时邀请试点县党政领导参加座谈会,先后与47名市、县党政领导和57名市、县社领导面对面讨论研究,逐个明确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检查督促省政府文件的贯彻落实。

  五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试点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组织13个省辖市社主任和13个试点县级主任及省总社各处室、有关企业负责人分别赴全国改革试点省份浙江、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学习考察改革试点工作。省总社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分别听取了考察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向兄弟省份学习、加快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南京、无锡、盐城、扬州等市社也组织了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六是及时回顾交流,加大推进力度。10月22日,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交流会。13个省辖市供销合作社主任、13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和省总社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6个县级社主任作了大会交流发言,7个县级社作书面交流,各省辖市社主任进行自由发言。在听取交流发言后,全国总社副主任邹天敬作了重要讲话。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听了邹主任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做好江苏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目前,南京市、苏州市和溧水、沛县、海安、赣榆、东台、沭阳都以政府名义出台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并由县政府领导任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主动调研指导供销合作社工作,讨论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共话改革、共谋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达到了形成共识、明确任务、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的目的。

  (责任编辑:高徽)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