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供销合作社出台加快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总社、省总社有关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此次改革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原则,加快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农业现代化需要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意见》明确,此次改革重点在联合社体制机制、基层组织改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合作金融、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等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取得突破。

  一是健全联合社体制机制。积极拓展农合联新功能,适时组建供销集团(资产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形成供销合作社、供销集团、农合联“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功能。通过行政、社有企业、社团三方面职能的积极配合,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的实体版块,全面融入党的“三农”工作大局。

  二是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根据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调整优化布局,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为农服务社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基层社改造,形成上下贯通的综合服务体系。

  三是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资源,推进与农户、各类新型农业主体的联合与合作,办好庄稼医院,强化物技结合,推广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资集中配供、农田托管等,为农民提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以“新网工程”建设为抓手,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流通。

  四是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总结系统参与金融服务经验,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组建,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发展资金互助组织,适度发展各类担保公司,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是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兼并重组与联合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产加销融合的产业发展平台;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

  《意见》强调,要通过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舆论宣传、督导检查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此次改革取得实效,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由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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