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首次明确规定商标审查时限 初审时限为9个月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修改后的《商标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新《商标法》首次明确了严格的商标审查时限,将商标初步审查的时限规定为9个月,开世界商标立法先例。
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说,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及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需求,新《商标法》首次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商标审查时限,同时规定了异议案件和各类复审案件等审理时限,使社会公众对办理各项商标业务的时限有一个明确预期。另外,在注册和使用环节增加了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任智超)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一季度信托业运行平稳 清算产品平均年化…
- 下一篇:新疆霍城将举办第四届薰衣草旅游节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