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局、农委出台《意见》鼓励合作社“抱团”发展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农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农民专业(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将在申办、财税等方面予以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
截至去年底,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9271个,不过这些合作社实力相对较弱,带动能力有限,内部机制也不够规范。对此,《意见》规定,只要3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相关法规就可“抱团”申办联合社,业务范围也不仅限于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品牌推广、基地标准化生产等,还能享受场地、资金、财税等优惠政策扶持。
除了申办时可享有“绿色通道”,免费登记注册,由专员全程跟踪服务,包括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构指导、政策咨询等,联合社还可与其成员使用同一住所作为经营场地。此外,销售本社成员、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从事国家确定的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可减免所得税等。同时,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采用多种形式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在抵押担保、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在贷款利息上予以优惠。
(责任编辑:高徽)
![]() |
![]() |
![]() |
![]() |
![]() |
![]() |
![]() |
![]()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吉林四平市加快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审批速度
- 下一篇:辽宁铁岭平原村有“老杨”致富不用愁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