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合作社信用评价结果将与贷款挂钩

  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农经局、工商局、农信联社联合发文,在全省建立首个合作社信用评价结果政策联动机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管理机制,强化信用评级结果运用。

  农业部门、工商部门、县农信联社各自将信用等级达到A级(含)以上作为基础条件,不同等级给予不同层次的支持。农业部门将结果作为农业项目扶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等依据;工商部门将结果作为农超对接、驰名(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守合同、重信用”推荐评选、知名商号认定、工商分类监管等工作的依据;农信联社将评价结果作为享受贷款资金优先、利率优惠、信用额度提高等优惠政策的依据。

  农信联社把评价结果与贷款挂钩。一是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在非自然人贷款利率基本定价的基础上,对A、AA、AAA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分别上浮10%、20%、30%。二是提高信用贷款额度,AA、AAA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贷款最高额分别为20万元、50万元。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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