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召开系统改革发展座谈会 深入探讨基层社发展建设

  12月18日-19日,安徽全省供销系统在蚌埠召开改革发展座谈会,围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深入探讨如何推进全省供销系统全面深化改革。

  安徽省社监事会主任钱斌在会上传达了全国总社改革发展会议精神,并在会议结束前做了总结性发言。全省16个地市社及部分县区社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本月初成立的安徽省社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安徽省社理事会主任王首萌表示,组织召开本次座谈会,就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总社改革发展座谈会提出来的改革思路,凝聚共识和智慧,谋划好全省系统共同关心的改革问题,完善改革决策机制,为出台针对性更强的具体政策做好准备。

  按照总社的部署,本次深化系统改革将以县及县以下基层供销合作社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中,有人提出,从实际情况来看,县及县以下基层社,特别是供销工作薄弱地区明显存在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薄弱县忙于抓稳定,人员老化严重,知识结构跟不上发展要求,改革意识不强,同时供销合作社人员进退流转渠道窄,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地位相对低,职工看不到希望。同时,作为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又是参公管理单位,在探索改革的具体工作中,如何避免出现与《公务员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相冲突的做法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有代表建议总社和省社及时出台政策,从社有企业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调动系统职工的改革积极性,为改革注入动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关于基层社恢复重建问题,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按照行政区划恢复原有的机构,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熟睡的孩子不要推醒他”,不能为了形式上的全覆盖而为以后的改革和发展制造障碍,建议扶持强社不断壮大,跨区服务,实现基层服务的有效覆盖。

  考虑到基层网点多集中在农资连锁和烟花爆竹连锁上的现实,代表们建议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它们在重建基层组织、建立与农民的密切联系中的积极作用。

  代表们表示,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立命之本,在恢复和重建基层社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打造社有企业的品牌和实力,供销合作社没有实体和实力,就没有凝聚力和带动力。建议省社及社有龙头企业全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打破社有企业的层级限制,形成资产经营一体化的运营网络体系,通过规模化实现“三个力量”。

  针对供销合作社政治地位低、社会影响力不足的问题,一些之前在党政机关工作过的市社负责人深有体会。他们建议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放在突出位置,继续宣传和打造“供销社”这块老品牌,积极挖掘老供销人的创业精神,全面展现供销合作社的光辉历史,为全系统描绘美好的前景,树立发展的信心。同时,在推进改革的具体工作中要及时跟进党委政府的工作进程,深入基层与村“两委”对接,积极投身“美好乡村”建设,抓住为农服务重点环节,做好社会化服务,做出影响力。

  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并不排斥为市民服务,城市供销社要做好农副产品流通,做好为市民服务工作,发挥好供销合作社连接城乡两头的作用,让市民得到服务,农民自然也就得到了服务,在发挥公益性的同时,供销合作社自身的生存能力也必然会得到提高。建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一级在制订相关政策时,将供销合作社也统筹进去,以便基层有据可依,更好地融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去。

  对于供销合作社这样的经济工作部门来说,代表们认为,依据各项数据对系统进行考核是有必要的,但是现有的考核机制与实际发展形势并不适应,采集口径也不严密,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更加务实地采集各项数据指标,让大家对评比的结果真正服气。建议充分考虑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民”的公益属性,考核指标在关注“经营”的同时,向关注“服务”倾斜;评奖办法既要考虑增量,也要考虑实际贡献;建议设立与改革相关的各类单向奖。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深化系统改革是大势所趋,各地都应顺势而为,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组织,真正建立起与农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安徽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全省系统有信心在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进程中,继续发挥先锋示范的作用。

(责任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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