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社:“三严格”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三年扭困,五年职工收入翻番”发展目标,解决个别单位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资产低效运行问题,河北邯郸市供销社从规范资产租赁经营入手,采取“三严格”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
严格资产经营。市直各单位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合同的形式搞好资产经营。制定的资产经营方案必须召开经理(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以公开栏或各种媒体对外公开招租。竞价方式招标确定,并随市场变化调整价格。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确保资产发挥最大效益。所属基层企业资产经营收益情况上报总公司、市社逐级备案。经营超过三年或单项出租资产年收益较大的,由总公司上报市社理事会研究批准实施,确保各单位资金监管到位,保证社有资产不流失。
严格清理社有资产。本着整合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集中时间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于闲置、低效资产早谋划、早实施、早见效;对于位置好、利用价值高、能够出租的办公用房等进行置换出租;对于办公用房宽裕的进行缩减,省出的面积用以经营,从而把企业有限的资产最大限度地利用好。
严格资产监管。市社责成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资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市社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操作程序,未按规定权限或“化整为零”逃避审批程序擅自对外出租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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