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社“三突出”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为认真做好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鞍山市供销社采取“三突出”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1、突出重点,开展领导引领学习宣传活动。以系统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专题学习、宣传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引导系统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二是要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三是要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突出服务,开展服务基层“送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服务基层”为主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县区社、进社直企业。送法进机关、由市社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送法的内容为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的重要论述、宪法、本部门法律法规等;送法进县区社由相关处室配合,送法的内容,通过培训等方式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律,对管理农民专业合作有积极和重要的指导作用。送法进社直企业,送法的内容为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突出主题,开展落实好全市普法办开展的系列主题活动。一是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当天,市社要在办公楼前悬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标语,二是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开展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三是在市供销社网站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四是组织好11月28日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活动。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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