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海陵区社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建设的成果,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础,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社按照省供销合作总社的部署,设立了“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为农服务社等基层组织建设,并专门奖励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将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和经营网络建设,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和全新形象。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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