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设乡镇食药监管所



  记者从广西食药监管局获悉,广西拟于年底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广西将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原则,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每所3—5名编制。

  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高徽)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