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设乡镇食药监管所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记者从广西食药监管局获悉,广西拟于年底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广西将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原则,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每所3—5名编制。
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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