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市供销合作社出台社村合作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山东莱芜市供销合作社出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优势和村两委组织优势,实施社村联合惠民工程,丰富完善为民服务内容,拓宽村级集体增收渠道,促进经济薄弱村转化升级。

  《方案》规定,以无资源资产、无优越区位、无优势产业、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为重点,探索推广“社村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推动日用品经营、农化服务、农产品购销进村入户,构建供销合作社延伸经营拓网络、村“两委”引领示范强服务、农户合作互助抓生产的工作格局。首先在羊里镇址坊村、方下镇梁家庄村、雪野镇富家庄村为试点,力求达到供销合作社延伸为农服务网络、扩大市场、实现销售80万元以上,村集体场地、房屋租赁费以及销售收入奖励平均3万元以上,农民享受免费服务、技术指导以及货真价廉的商品,实现供销合作社增效益、村集体增收入、群众得实惠“三方共赢”。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在全市各经济薄弱村得到有效落实,实现每个村完成销售总额100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增收3至5万元。

  《方案》明确了三种实施形式,一是“村两委+供销超市”,开展消费合作。利用村办公场所或其他集体闲置房屋,采取有偿租赁方式,与村两委合作共建“供销超市”,为农户提供价格有优惠、质量有保证的日用品。二是“村两委+放心农资”,开展生产合作。与村两委共建“放心农资”网点,提供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供应,采取田头直供直施、订单代存等销售方式,并通过技术培训、基地示范等方式配套开展农技服务,指导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从源头上保证农业投入品安全,推进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三是“村两委+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合作。重点围绕为农民提供产后服务、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采取“龙头公司(专业社联合社)+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抓好基地建设、配套服务、产销衔接、品牌创建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规模较大的村,探索推行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统筹保险等延伸服务,及时解决农业生产经营难题,实现集体增收与群众致富同步推进。

  《方案》明确了具体实施措施,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社村合作”工程在市供销合作社统一规划协调下进行,日用品超市由市赢都商贸公司、兴合商贸公司或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运营管理,农资供应依托市农资站、省农农资公司设立网点,农产品产销对接由市新合作农产品公司经营运作。二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今年筛选确定2至3个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和土地相对宽满、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薄弱村为试点,各龙头公司分别与村两委、农户签订合作协议。三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按照“互惠互利、契约管理”原则,各龙头公司在技术推广、农民培训、市场信息和指导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村两委义务承担适当的农资销售中介和各类服务项目的示范推广、组织协调等任务指标,建立健全互助合作、互促共进的长效机制。每年底,根据村两委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各龙头公司按照所得收入一定比例发放业绩考核奖励,作为村集体收入。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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