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改革发展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供销合作社获悉,根据省委部署要求,河北省供销社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按照“两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有利于更好地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着眼于从根本上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前段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初步聚焦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有些重大问题讨论不够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够。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深入基层尤其是基础比较差的地方较少,研究基层实际情况不深不透。三是抓落实不够有力,一般性指导比较多,具体指导比较少,对一些关键性问题缺乏“钉钉子”精神,不能持之以恒地加以推动解决。四是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突出工作导向不够,突出供销合作社特色不够。五是创新精神不够,对新形势下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向、路径、办法缺乏深入的研究,缺乏理论性探索。六是对社有企业发展规律缺乏研究,企业发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管理考核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党组决定,在建立省委提出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四项制度的同时,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党组、理事会、监事会议事制度。在梳理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党章》、《社章》及有关规定,围绕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内容,建立健全党组、理事会、监事会议事制度,明确权力责任,强化监督,保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是社有企业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量值,突出业绩优先,并与效益挂钩,鼓励企业出实招、干实事、增效益,增强企业实力、活力、竞争力,提高供销社服务“三农”能力。

  三是社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制度。明确社有企业重大投资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由党组、理事会按议事制度进行决策,切实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防止盲目决策,造成社有资产流失。

  四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对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项目,从基层申报、项目确定、资金使用、项目评估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保证财政资金能够用到位、用得好、见成效。

  为切实把八项制度制定好,省供销社党组确定每项制度由一至两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并把具体起草工作分解到处室、公司和学校,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限。目前八项制度正在加紧制定中。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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