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多措并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近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制定并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供应放心农资、开展土地托管、创建示范基地、打造名优品牌、畅通流通渠道等关键环节的系列化服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一是提升农资经营网络功能,制定完善供销农资企业、配送中心、农资店以及农资购销、施用制度,形成系统性规范。二是增强供销合作社系统控制力,每个县确立1—2家供销农资主渠道经营公司,建设达标的配送中心,使用统一标识,向社会公开承诺“供销农资无假货”。三是整合全省进货渠道,联采直购农资,从源头上保证农资质量。四是结合土地托管服务、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工作,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农化服务中心,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队伍,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化肥农药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五是根据农资产品不同特性,制定分类经营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肥用药。六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市场秩序。

  二、建设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一是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产品不同品种和市场定位,制定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二是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社,立足当地优势或主导产业,每个县至少建立10家标准化示范基地,使用统一标识,制定严格制度,确保将生产操作规程落到实处;组织相关合作社发展联合社,进一步推进生产、服务的规模化。三是在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全程记录化学投入品使用时间、数量和方式方法,为形成质量追溯机制奠定基础,保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依法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工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是加强与大型连锁经营公司、批发市场、加工出口企业合作,有计划地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一是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为依托,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强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模式,不断扩大服务规模。通过服务规模化,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加强与农药、化肥、农用飞机等生产厂家合作,整合全省供销合作社及有关组织的农用飞机等先进机械资源,组建全省性市场主体,建立分工协作和跨区域作业机制,以企业运作的形式开展区域化统防统治作业,大幅提高防治效率,减少农药使用量。三是与中粮、中储粮、法国罗盖特、美国民生等30家大型粮食加工储运企业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发展订单农业,不断扩大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

  四、打造名优农产品品牌。一是各地要选择名优特产,搞好商标注册、质量认证等工作,积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努力打造区域性名牌产品。二是培育发展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挥各地供销合作社已有名优品牌的带动作用,通过规范生产基地、提高装备水平、发展连锁经营、加强包装推介等手段,着力打造一批全省有影响力的供销名牌。三是集中力量打造“鲁供”品牌。整合全省优质农产品资源,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向农产品全产业链经营延伸,三年内成为国内最大的农产品品牌之一。

  五、搞活农产品流通。一是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形成产业链条。二是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公司、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龙头企业为载体,建立全省供销合作社上下一体的电子商务中心,搭建全省交易平台,扩大网上交易规模。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巩固扩大与100家批零企业的合作,与100家高校建立直供关系,在终端用户与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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