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库县社: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作用

  近年来,辽宁法库供销合作社大力发扬“争第一、创唯一”的法库精神,以加快建设“沈阳北部新兴产业基地、区域中心市场和现代田园城市”为目标,以“品牌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推动“新网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基层社改造升级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方式,统筹推进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在支持打造新型供销合作社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法库县供销社是全县流通业态组织体系,保持最完整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在19个乡镇都有基层供销社,在行政村也都有供销社的经营服务站点,为全县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农村流通业态的转变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农村供销合作社原有的“前店后院”(即:破房子、大院子)已自然老化落伍,地处乡镇中心位置的土地资产没有有效开发利用。因此,在农村重塑新形象,重新建立供销社新网络已成为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三农的必要举措,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把供销社的工作纳入政府重要日程,列入县长办公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加快推进。并从2010年开始实施“新网工程”,本着“新网工程”建设与农村的基层社改造相结合,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政策扶持,为供销社改造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供销社化解债务、支持供销社创建“新网工程”、支持供销社招商引资、支持供销社人才保障。经过两年的开发改造,法库县已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宜当地特点的基层供销社改造发展模式,已成功改造基层社10个,改造面积近2万平方米,社有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按现有市场价格估算,资产超千万元基层社2家,500万元以上基层社8家。实现了“改造一社,救活一企,繁荣一方经济“的效果。在助推新农村建设,增强农村市场的有效供给,拉动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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