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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第一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渔〔2013〕37号)部署,农业部日前对辽宁省沈阳市、本溪市、葫芦岛市的产地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3个品种、65个样品(大菱鲆30个,鲤鱼20个,虹鳟鱼15个)。经检测,产品全部合格。

  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由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承担,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指标。抽查结果充分反映了辽宁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解决水产品突出质量问题,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行为,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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