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行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山东省日前制订出台《山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山东省将依据该办法对各设区市落实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整改期间将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考核办法》规定了各设区市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及2015年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到2015年,山东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5%,山东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明确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设区市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省水利厅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由省监察厅、水利厅等单位监督整改。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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