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改进扶持政策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发展

  6月1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着力强化指导服务,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单称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逐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新型经营主体,有力促进了我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扶持规模,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货款贴息、风险金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示范社开展规模化基地建设、营销体系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加工储运设施设备建设,以及合作社功能提升和实体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发展实力。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农业项目建设、税收优惠、信贷支持、保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上落实好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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