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成立首家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

  5月17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南蔡乡苏黄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标志着宿迁市第一家以村集体为发起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运作。

  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指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实现“农民当股东、土地变股权、经营集约化、收益有提高”。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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