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工商局赴兵团调研农工专业合作社登记事宜

  为解决兵团团场农工登记注册专业合作社问题,起草并完善相关登记管理办法,5月15日,新疆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宋力萍处长一行赴六师(五家渠市)进行专题调研。兵团供销社张林泽主任、李文龙副主任、兵团政研室、农业局相关负责同志一同调研,六师张光华副师长、农业局、政研室、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和座谈。

  宋处长等一行先后来到五家渠市工商管理局、150团彤鑫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湖农场昕旺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屹养殖专业合作社,了解农工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考察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情况,并分别在105团和新湖农场召开座谈会,听取专业合作社代表、农场及相关部门情况介绍,查阅农工身份证明和土地承包合同。宋力萍处长表示,兵团职工对建立农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强烈,兵团领导大力支持,团场农工成立专业合作社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新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基本精神,也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有关“积极支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精神,这次调研,就是针对兵团团场农工登记注册专业合作社工作进行了解。下一步,自治区工商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工商总局、兵团意见,尽快出台兵团及国有农牧团场职工登记注册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引导、规范、扶持团场职工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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