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冰自贸协定签署 开创温商出口新机遇
4月15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在两国总理的见证下,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该《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也是继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哥斯达黎加等签署的第11个自贸区协定,将对未来中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乃至“中欧自贸协定”的签署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协议》正式生效后,将为温商出口开创新机遇。
关税锐减利益互补
据了解,中国对冰岛主要出口焦炭、纺织品、鞋类、船舶等产品,从冰岛主要进口渔业产品。2006年以来,中国已连续7年成为冰岛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2012年,在全球贸易普遍低迷萎缩的背景下,中冰贸易同比增长21.1%。
中国—冰岛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并于今年1月份结束正式谈判。根据自贸协定规定,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冰岛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与此同时,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方自冰进口总额的81.56%,其中包括冰岛盛产的水产品。中冰自贸区建成后,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自贸区商建方兴未艾
中冰自贸协定签署之前,中国已经签署并实施了一系列自贸协定: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此外,中国还积极推进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中日韩三国、瑞士等国商建自由贸易区。
今年年初,外交部刘海星司长发表的《2012年欧洲形势与中欧关系》一文中提到,尽快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适时启动中欧建立自贸区谈判的可行性研究。
然而,据业内专家介绍,未来中欧自贸协定作为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框架,属于南北协定,尤其是我国和中东欧、南欧的产品都存在很大冲突,但就中冰自贸协定签署对中欧关系的“历史性突破”和双边经贸关系重要性而言,中欧自贸区未来商建之路必将任重而道远。
温商出口开创新机遇
据统计,2012年经温州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出口至冰岛的货物共计9.6万美元,主要出口产品为阀门、圣诞灯、鞋子、打火机、文具等产品,其中,机电类商品约占58.9%。
虽然目前输往冰岛货物总金额不高,但是冰岛“身后”的欧盟却是温州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温商可依托冰岛这个“跳板”大幅进军广阔的欧盟市场,开启“温州制造”输欧新时代。《协定》一旦生效,将有助于“温州制造”有效规避欧盟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及反倾销措施,扩大对欧盟出口,物美价廉的温州鞋子、阀门、打火机等产品,将乘机提升在欧盟市场占有率。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密切关注《协定》实施进程,加大市场调研力度,积极主动调整未来出口产品战略,扩大与冰岛客商的贸易往来,抢占商机,以冰岛为支点“撬开”欧洲市场大门;《协定》正式实施后,检验检疫部门将为输往冰岛产品签发原产地证书,届时请主动为输冰产品申请证书,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从而有效降低成本,尽享《协定》所带来的“红利”。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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