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社富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被灵武市首批命名为家庭农场

  日前,宁夏灵武市供销合作社富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被灵武市首批命名为家庭农场。灵武市政府将加大家庭农场扶持力度,实行新增新补政策,每亩50元的补贴,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家庭农场的成立,将对灵武市供销合作社富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起到积极作用。

  灵武市富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由灵武市供销合作社出资领办,成立于2010年1月,注册资金131万元,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111户。2012年,销售水稻 140.71万斤,收入211.06 万元,净利润51.08万元。带动周边农户400户,流转农民土地2645亩。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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