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林业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对生态建设投入,从2013年开始,江西省增加安排1亿元资金,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每年再提高2元,达到17.5元/亩/年。
目前,江西全省纳入国家、省级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5100万亩。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最初的每亩每年5元,逐步提高到每亩每年10元、15.5元,再提高到目前的每亩每年17.5元,大大高于中央国有林、集体林补偿标准。这为江西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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