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设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发展县域经济。

  《意见》针对县域经济资源、环境、地理、交通发展不平衡问题,鼓励产业项目贫地招商、富地落地、利益分成、集约集群集聚发展。黑龙江省还设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奖励发展势头好的县(市)及企业,用于扶持前景好的产业项目。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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