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严令加强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管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一是区县切块资金由区县审批、执行、管理,市级备案;市级集中资金由市级审批管理,区县执行,用于重点产业贷款贴息、产业链建设和全市重点项目。二是支持市政府确定的每个区县不超过3个主要产业,采取集中报账、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补助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村互助资金组织等10类对象建设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基地等10大项目。三是区县切块资金不得切块区县主管部门分配,不得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四是区县不得少于两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记录,同时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总结报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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