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意见》,决定2013年在全省财政财务系统开展以提升预算支出管理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年”活动,省级对财政拨款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今年年初,省长姜大明在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召开前批示:“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为核心,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山东省财政厅此次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努力形成“讲绩效、重绩效、求绩效”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强调,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要把握好关键环节。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完善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机制,及时纠正绩效运行偏离问题。省级今年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不少于30项,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有机结合机制,切实做到真评、真用。
《意见》指出,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要抓好重点任务。深化支出管理改革,为提升预算支出管理绩效提供机制保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改进资金分配办法,扩大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范围,探索实施基本建设代建制、公共服务购买制,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做好财银合作文章,最大限度地放大财政扶持效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健全预算管理与资产、债务、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机结合机制,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和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绩效管理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支撑,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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