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政开出促发展惠民生“大单”
新春伊始,天津市财税系统广泛开展“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该市今年安排16亿元支持企业调结构,采取19项举措增加百姓收入,出台22条财税新政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
天津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对记者说,一年之际在于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不能有丝毫自满、些许懈怠,不进则退,慢进亦退。财税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主动作为,不断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按照中央对天津定位的目标要求,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时期。
据了解,今年天津市财政安排16亿元资金,支持企业调整结构、加快项目建设。其中,安排2.2亿元支持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安排6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杀手锏”产品和科技小巨人发展;安排1.3亿元支持新兴和高端服务业、示范小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化、循环经济和物流业项目;安排2.5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等。同时,天津市国资委设立20亿元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渤海国资公司融资10亿元支持国有企业调整结构。
春节过后,天津开始实施增加百姓收入19项政策措施,主要涉及扩大就业规模、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做好困难群体帮扶解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等六方面内容。
今年,天津市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亿元,增长15%,支出主要方向是提高低收入群众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公益岗位安置补贴,促进充分就业。同时,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到首位,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扶持力度。把提高职工技能作为增加收入的重要抓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组织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分类指导企业增加工资。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80元增加到200元,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增加到420元,发展补充保险,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转换办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逐步将未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安置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和优抚对象抚恤等补助标准,落实价补联动机制,支持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40万平方米,新增发放租房补贴1万户,完成“城中村”三年改造目标,帮助更多中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
春节上班第一天,市财政局首次会议的内容就是落实《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该市出台22条财税新政,促进总部经济、金融业、物流业、中介服务业、租赁业、基金业发展壮大。
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是财税政策引领发展上水平的重点方向,包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企业债券,支持政府性投资公司以集合性债权方式融资,推动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对新设立符合条件的总部型企业,按注册资本数额不同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购建办公用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租用办公用房三年内给予30%租金补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免二减三返还。对于新设立符合条件的在津注册金融法人单位和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补助或奖励。财政部门对天津物流企业按业态属性给予税收返还,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现代物流企业,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免二减三返还;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仓储、运输等传统物流企业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免一减二返还。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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